新时代职业教育动态
2021年第6期
(总第13期)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一、2021年4月27日,省委书记尹力在福州与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带领的调研组一行座谈交流。尹力表示,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嘱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希望教育部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福建,支持指导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动福建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翁铁慧表示,近年来,福建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福建教育改革发展,助力新福建建设。
二、2021年4月28日前,福州工商学院与福建福链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产教融合签约暨区块链联合实验室日前揭牌,标志着我省高校首个产教融合区块链联合实验室正式成立。
三、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修改如下: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将第七条修改为:“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五)将第七十七条修改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四、2021年4月2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部署要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知》指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知》强调,教育系统要把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战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当前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围绕“六有”要求谋划布局,建立狠抓落实新体制,做到指挥到位、责任到位、督导到位、行动到位、效果到位、研判到位,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引导激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召开本地职业教育大会,研究部署本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大会精神落实落地。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学校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聚焦重点任务,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坚持类型教育基本定位,树立科学的职业教育理念,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二是加快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德技并修、育训结合,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探索“岗课赛证”相互融合,动态调整专业目录,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建好国家“学分银行”。三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注重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推广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四是建设技能型社会,着眼需求,提升技能的适应性,深化改革,提高技能供给质量,公平普惠,提升全社会技能水平,加大涉农职业学校建设。五是加强保障发展机制,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五、2021年5月7日,省工信厅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具体解读《实施意见》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范围期限、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六、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福州第三中学、福建商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福州融侨小学、闽江学院等学校举办一系列活动,把劳动教育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中,“微党课”从课堂到田间,从书本到指尖,让广大师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七、2021年5月8日,2021年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出席会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崔保师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对全国教育科研管理相关文件进行研讨。
八、2021年5月1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通知》强调,要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将“四史”学习作为广大教师思想政治“必修课”,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强化“四史”学习教育。要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受表彰的教师先进典型等深入本地本校教师中进行事迹宣讲。要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强化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各地各校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
《通知》明确,师德专题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明师德要求、强“四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高度重视组织,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专题教育方案,严格按时推进。把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政治素养和师德涵养。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校报校刊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奋进风貌,营造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建功立业谱写新篇的热烈氛围。
近日,教育部召开师德专题教育启动部署会,就各地各校认真抓好师德专题教育进行工作部署。为配合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整理汇总了师德专题教育学习资料,供广大教师下载和学习参考。相关资料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教育发布”APP学习和下载。同时,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荐、教育——教师栏目设置“师德师风教育”专区,整合汇聚学习资源,方便广大教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