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资讯2025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5-04-03 供稿单位:整理:发展规划处 动态浏览次数:173

高职教育资讯

2025年第3期(总第8期)

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3日


职教政策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总体工作部署,教育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决定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以下简称第二期“双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学能力高水平、产教融合高质量为目标,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关键,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强质量标准和规范探索,开创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推动职业教育与国家战略布局、重点产业需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点产业、“一体两翼”、高品质民生、边疆职教、职教出海等领域需求,国家宏观布局、地方统筹建设,在对接需求的基础上支持建设“服务好、支撑好”的专业群,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体系。坚持产教融合,统筹推进第二期“双高计划”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激发各类办学主体活力,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坚持质量为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校企共同打造匹配需求的金专业、金课程、金教材、金教师、金基地,引领提升关键办学能力,夯实职业教育新基建。坚持标准引领,构建贯穿项目遴选立项、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标准框架,围绕专业群思政工作的引领度、社会需求的匹配度、条件基础的支撑度、建设措施目标的可达成度、政策机制的保障度和成果成效的贡献度开展评价,引领职业教育持续改革发展。    

主要目标是: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的新要求,集中力量建设6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6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系统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基地等教学关键要素改革,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模式,持续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品牌,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加快构建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的职业教育新布局。

一、改革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健全专业群思政育人体系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创新校企党支部联建机制,发挥“双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育人功能。运用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的空间和阵地。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挖掘行业企业思政育人元素,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专业教育教学。

(二)创新产教融合机制

发挥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载体的作用,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要素,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专业群建设改革。创新多方参与的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健全议事决策组织机构,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建人才培养、技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落实校企双主体育人,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

(三)打造高水平专业群    

对接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企业核心岗位,精准定位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群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稳步扩大中高、中本、高本衔接贯通培养规模,服务学生多样化选择和全面发展。探索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多形式衔接,培养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健全专业群运行管理机制和群内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快速响应产业变革的最新要求。

(四)建设一流核心课程

校企共建课程开发中心,组织企业大师、学校名师、教育专家等,对接企业岗位标准、工序流程、典型项目,绘制能力图谱,更新课程内容、开发新课程。适应新时代学生学习方式和成长规律,改革课程教学模式,创设多样化教学场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深度学习。创新课业评价方式,加大企业评价权重,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五)开发优质新形态教材

建立多方参与的教材开发机制,将最新课程改革成果应用于教材建设。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工程实践案例等为载体,开发适用于模块化教学、通俗易懂的“活页式”教材。引入企业操作手册、培训手册、培训包,开发包含工作计划书、质量检测手册、工具书等内容的工作手册式教材。基于专业数字资源,开发生动形象、互动性强的数字教材。健全教材管理制度,落实教材“凡编必审”“凡选必审”,严格执行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

(六)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

传承发扬教育家精神,引导教师扎根教学一线、躬耕教育实践,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企业人员聘用机制,设立产业教授特聘岗、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吸引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技能大师、技艺传承人兼职兼课。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选派专业教师到合作企业实岗锻炼,参与企业生产运营和技术创新。探索“教师教学档案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探索组建产教虚拟教研室,有组织开展校企、校校联动的教研活动,打造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七)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整合园区、企业、学校资源,统筹规划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实训资源使用效率。校企合作打造场景真实、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创新运营和成本分担机制,开发和推广典型生产性实训项目。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数字远程实训平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

(八)构建数字化教学新生态

紧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新要求,推动专业群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人工智能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探索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互动式教学模式。推进智慧校园标准化建设,运用数字技术重塑教学空间,建立学生学习和教师成长数据库。推动学生学业评价、教师教学评价的数字化转型。加强新技术应用培训,提升师生数字素养。

(九)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坚持教随产出、校企同行,开展海外人员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能人才。紧密服务境外办学需求,开发优质、适用的国际化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装备。立足区域、因地制宜,规范化运营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办学品牌项目,探索建设海外工程技术学院,增强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三、组织实施

两部联合制定第二期“双高计划”工作方案和标准框架(见附件1、2),确定各地建设单位名额及布局重点(见附件3),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跟踪指导。各地将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中长期规划,建立教育、财政和有关部门会商机制,定期调度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学校加大与举办方、行业、企业的沟通,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政策支持,鼓励专业群改革创新,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对第二期“双高计划”给予奖补支持,发挥引导作用,每个高水平专业群每年支持1000万元。各地建立健全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突出改革和绩效导向,对建设单位给予重点支持。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等方式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以服务求生存、以贡献求发展,积极筹集社会资源,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发挥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高职学校坚定服务导向的办学理念。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定期跟踪评价。优化信息采集与绩效管理,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年度绩效自评。两部在学校自评、省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中期和实施期结束后绩效评价。加强不同阶段绩效评价的工作衔接和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单位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有效期5年,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第二期“双高计划”工作方案2.第二期“双高计划”标准框架

3.各地名额及布局重点说明(分送)       

教育部 财政部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   

第二期“双高计划”工作方案

一、布局重点

(一)服务区域发展布局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布点一批融入区域发展规划、对接重大生产力布局的专业群,促进区域内产教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面向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省份和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布点一批创新机制、引领改革的专业群,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校企协同育人。

(二)支撑产业发展布局

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国家级产业集群布局、各地万亿级和千亿级支柱产业为重点,布点一批对接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专业群,支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在产教协同度高、人才需求旺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职学校共建一批适应需求、服务发展的专业群。

(三)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以东盟、中亚为先行区,带动非洲及“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加强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在桥头堡省份、开放前沿和国际化办学基础好的地区,布点一批服务边境贸易、能够伴随企业走出去的专业群,持续增强中国职业教育影响力,助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二、遴选标准

(一)学校思政工作引领力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思政队伍数量充足,开足开齐开好思政课,课程思政深度融入专业教学。基层党建与专业建设有效融合,示范性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改革成效显著。

(二)学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需求匹配度高

专业群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充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主动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应性强,近三年毕业生本地(行业)就业率不低于60%、对口就业率不低于70%。

(三)学校办学条件和产教融合基础好

学校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是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牵头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有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平台。

(四)项目建设措施和建设目标契合度

高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基地等教学关键要素改革成果显著、示范效应明显。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合理,改革举措可操作性强,能有效支撑建设目标达成。

(五)项目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的保障性好

学校举办方对项目建设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大。行业组织、合作企业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校内控制度健全,办学经费充足,财务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完善。

(六)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贡献显著    

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0%。非学历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积极推进“职教出海”,开展留学生培养或海外职业教育培训。

学校出现以下行为退出项目申报建设。一是近五年在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上出现重大问题;二是近五年出现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学校已列入本省普通本科高校设置规划;四是第二期“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结论为“差”。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立项阶段

1.两部分配名额。两部以国家区域战略、重点产业布局、各地高职教育发展规模及改革成效等为主要依据,测算确定各地名额及布局重点。

2.学校自主申报。满足遴选标准的学校,可自主选择2个专业群,研制专业群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专业群建设方案,登录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http://hve.emic.edu.cn),通过“双高计划”项目专栏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按时提交。举办方是国家部委的学校,须征得相关部委同意并明确支持政策和项目经费投入后,推荐至学校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遴选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在审核学校申报资格的基础上,按照两部确定的本省名额及布局重点组织遴选、等额推荐,按序确定拟推荐建设单位名单,明确本省支持政策和经费投入,对学校专业群建设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于2025年3月3日前通过“双高计划”项目专栏向两部提交推荐函及有关材料,并将省级推荐函(包括推荐学校顺序名单、材料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和学校申报材料纸质版(各学校5份)一并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4.两部复核确定。2025年3月底前,两部复核确定并公布立项建设单位名单。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支持建设2个专业群,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支持建设1个专业群。

(二)项目过程管理

1.建设方案论证备案。2025年4月底前,两部组织专家论证专业群建设方案,论证通过的两部备案,并作为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2.年度绩效评价。建设期间,各建设单位每年在“双高计划”项目专栏如实填报上年度建设进展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年度绩效自评。

3.中期绩效评价。2027年,两部组织实施中期绩效评价,督促各地对建设单位逐一指导评价,优化调整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提高建设实效。

(三)项目验收评价

2029年底,两部组织实施期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各建设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及在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发展、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和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等方面的支撑力和贡献力。评价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类,结论为“中”“差”的限期整改,结论为“差”的建设单位不得进入下一期“双高计划”遴选。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  李恒(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010-66097867)

卢正天(财务司010-66097520)

财政部  张爱萍(科教和文化司010-68551959)

电子信箱:zcsyxc@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院校发展处(邮编: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科信厅〔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2月11日


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与效率,支撑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教育信息化标准是指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教育行业标准,属推荐性标准,包含教育信息化设施与设备标准、软件与数据标准、运行维护与技术服务标准、教育网络安全标准、教育信息化业务标准、数字教育资源标准、师生数字素养标准等。

第三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可用于指导教育信息化领域其他形式的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必要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由教育部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教育信息化主管司局作为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部门,负责教育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复审、监督等管理工作,推动成熟适用的教育行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转化。

第六条 教育部有关业务司局是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教育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出制定需求建议和立项评估意见,推进标准在本业务领域实施。

第七条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是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归口单位,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按照标准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教育信息化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及复审等工作。

第八条 标准管理部门会同业务指导部门、技术归口单位组建教育信息化标准专家组,协助开展立项评估、技术审查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章 标准立项

第九条 标准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技术归口单位,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和业务管理需求制定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按程序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 标准计划项目实行公开征集制度,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可以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标准体系、业务管理需求,向标准管理部门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标准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公开征集的项目建议,征求业务指导部门需求,提出标准计划项目建议。

第十一条 申报教育信息化标准计划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技术能力;

(二)提交形式规范、内容完整的项目申报书及标准草案初稿;

(三)采用国际标准的还应当提交国际标准国内适用情况分析报告;

(四)鼓励根据需求同步提交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标准管理部门会同业务指导部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基础条件、提交申报书的立项必要性、技术可行性,以及与已有国家标准和标准立项计划是否交叉重复情况等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标准管理部门根据评估情况,提出教育信息化年度标准计划项目立项建议,报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由标准管理部门发布。

第十四条 技术归口单位应按标准管理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组织标准承担单位编制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由标准管理部门会同业务指导部门审定后,与标准承担单位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标准承担单位应当对所制定的行业标准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第十五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计划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修订项目和国际标准采标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四章 组织制定

第十六条 标准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开展下列组织起草工作:

(一)在业务指导部门的指导下,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标准起草组;

(二)组织标准起草组开展标准研制有关的调研、论证(验证)、标准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等;

(三)按季度向技术归口单位提交标准草案进展情况、研讨会议纪要和阶段性标准草案等文件;

(四)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标准起草组充分研究讨论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标准研制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七条 技术归口单位应加强对标准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做好对标准承担单位的计划执行监督,定期向标准管理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标准计划项目质量。

第十八条 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相关方意见。标准起草组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材料,修订标准时应当提供新旧条款对比说明。征求意见过程中有重大技术修改的情况,可再次征求意见并进行意见汇总处理。

第十九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对有紧急需求的教育信息化标准,可以酌情缩短时限要求。

第二十条 标准管理部门应会同业务指导部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组建审查组,采用会议审查的形式对教育信息化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文件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和规范性。

审查组组长应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担任,成员应当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广泛代表性。起草组成员不得承担同一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审查会议应对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把控,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审查专家确认。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并形成有明确结论的审查意见。

第二十一条 标准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教育信息化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由技术归口单位连同审查会议纪要提请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后,通过标准管理部门报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由教育行业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统筹JY/T专门号段进行编号,以教育部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十三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且在该标准实施日期前,由教育行业标准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统一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可由标准管理部门委托具有出版资质的机构出版。

第二十五条 标准制定过程实行重大变更报告制度,确需对标准名称、范围、参与单位、制定进度等发生变更时,标准承担单位应提前2个月提交标准项目重大变更申请,报标准管理部门审批。

标准计划项目制定进度确需延长的需在项目结束前提前半年申请延期,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

申请撤销任务或无法按期完成标准研制任务的标准承担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标准计划项目。

第五章 标准实施

第二十六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原则上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

第二十七条 教育信息化标准发布后,标准管理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技术归口单位等应当组织标准的宣传和应用推广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实践,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提供服务等,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第二十九条 标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反馈教育信息化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第三十条 标准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业务指导部门指导技术归口单位及时对反馈的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的教育信息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关标准。

第三十一条 技术归口单位在标准管理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适时组织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修订的标准及时启动修订程序,对已无实际需求的标准,视情况予以废止。

第三十二条 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标准废止由教育部发布公告。现行教育信息化标准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废止:

(一)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发布并可以直接采用;

(二)标准的适用环境或条件已不复存在;

(三)其他应当废止的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

人社部发〔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型分类提供创业支持保障,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二、优化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

(一)强化创业意识培育。完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创业教育体系,推进课堂教学、科研实践、帮扶指导紧密结合,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结合举办大学生创新大赛等活动,推动高校把创新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校企、校地合作,挖掘充实各类创业教育资源,提升创业教育质量,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理性参与、充分准备创业行动。广泛深入校区、园区、社区,组织开展创业宣讲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渠道开设公益性创业科普讲座,激发各类劳动者创业意识,培育和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培训创新思维。

(二)加强创业能力培训。聚焦不同业态创业者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创优“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迭代课程体系,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学院组织创业训练营等活动,面向初创期、成长期创业者,开展改善企业、扩大企业等基础培训,拓展经营管理、增长战略等延伸培训。围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创新“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培训模式,提升创业者能力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举办创业培训讲师选拔大赛,建立创业培训优秀师资库,带动提升创业培训水平。

(三)开展创业经验技能实践锻炼。实施创业者培育行动,组织重点群体创业者到创业孵化载体中的成长期或成熟期企业以及校友企业等实践锻炼,积累创业经验和创业资源。开发募集有创业经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辅助类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与经营管理实践,拓展视野思路,满足有创业意愿青年的实践锻炼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手段,搭建创业场景模拟实训平台,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商务活动等“沉浸式”实战体验,提高创业者应对实际问题能力。

三、完善创业服务,提供全方位发展助力

(四)落实落细公共创业服务。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创业服务功能,落实《公共创业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合理配置创业服务工作人员,推行服务规范化。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构建辐射城乡、覆盖基层的公共创业服务网络,推行高效办结创业“一件事”,为创业者就地就近提供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化。依托人社就业“一库一平台”建设,加强创业统计分析,加快创业信息资讯发布、政策服务经办、互动交流指导等服务功能数字化转型,实行实名制精准服务,推动服务数智化。

(五)跟进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广泛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通过自主申报、择优聘任等方式建立创业导师库,完善预约服务和集中服务等机制。深入实施创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选育用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等专业化服务实体。将创业指导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向创业者提供社会培训、咨询指导、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好用好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技术、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六)强化人力资源支持服务。强化创业主体人才引育,将带动就业多的创业主体人才需求纳入地方引才工作范围,在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人才评定等方面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建立人才联系站、开展人才共享、选派人才驻企蹲点等方式,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畅通产学研对接渠道,促进产创融合、产才融合。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指导、人才招聘、组织关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人力资源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面向创业主体组织专场招聘或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

(七)做好再创业帮扶保障服务。加大对创业失败者的扶持力度,建立必要的再创业指导和援助机制,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咨询指导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对有再创业意愿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综合运用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贷款等帮扶政策,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四、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

(八)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质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围绕本地重点产业打造特色服务项目,完善培育、孵化、加速等服务链条,降低入驻条件,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形成“孵化-反哺”良性循环。建立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完善孵化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支持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开展共建共享,推广“飞地孵化”、设立分园等模式,提升欠发达地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水平。

(九)优化创业孵化服务环境。依托创业孵化载体完善“培训、孵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进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等创业服务资源入驻创业孵化载体,构建全要素孵化服务平台,加速培育优质中小微企业等创业主体。支持建设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聚焦产业特色显著、创业者集聚、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街区以及环大学社区,建设特色创业街区(社区),强化上下游供需对接,促进相关产业快速集聚,打造开放、多元、可持续的创业孵化生态圈。

(十)推行重点项目跟踪扶持孵化模式。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定期征集成长性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在一定周期内给予“跟踪陪跑”帮扶。“跟踪陪跑”期内,联动创业指导师、创业投资基金等资源,采取干部定点联系、加大融资支持、组织专家会诊、协助商业推广等方式,帮助项目转化落地。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面向重点群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允许办理市场主体登记3年内的重点群体创业主体免费入驻,落实一揽子帮扶支持措施。

(十一)强化返乡下乡入乡创业支持引导。依托乡村创业孵化体系,结合区域主导产业,加强农村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开展农村创业项目技术、融资、营销渠道等对接交流,强化孵化服务,培育更多乡村创业主体。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以乡情亲情吸引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完善为乡村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的配套公共服务,允许在乡村创业人员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吸引城市人才等各类人员下乡创业。因地制宜培养一批青年返乡创业带头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入乡创业。

五、组织创业活动,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

(十二)搭建资源对接服务平台。创新资源对接服务模式,定期集中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更多组织细分化、精准化的专场对接活动,提高对接效果。健全创业大赛工作机制,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方向,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完善赛道设置、办赛流程、评审指标和配套服务等赛制安排,建立健全跟踪服务长效机制,持续为重点群体创业主体搭建综合性赛事服务平台。支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集市等地方专项特色活动,拓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创业交流合作机会。

(十三)选树创业促进就业典型。广泛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宣传,选树和表扬重点群体创业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亮点,讲好创业故事,弘扬创业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敢创业、创成业,引导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创业。支持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城市,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对创办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多、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的创业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四)组织跨区域结对互助合作。结合城市群一体化建设、区域协同发展,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业联盟。开展跨区域创业工作互助合作,促进资源信息共享,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加快东部先进经验模式在中西部复制,加速中心城市经验模式向县域乡村辐射,促进优质创业资源、产业项目双向交流。

六、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

(十五)实施财税支持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及时跟踪了解享受资金补贴政策的创业主体运营发展情况,强化对重点群体以及成长性好的创业主体政策落实力度。

(十六)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鼓励经办银行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推广线上申请、审批、放款等业务模式,进一步提升贷款便利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纯信用贷款、创业扶持贷款等业务,加大对创业主体金融支持力度。

(十七)做好稳岗扩岗支持。将不裁员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创业主体,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提高单户最高授信额度,给予相对较低水平的利率,提供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服务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助力稳岗扩岗。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十八)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创业主体及其招用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自主创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好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工作,支持创业者跨地区流动。

各地要充分认识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宣传发动,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措施,为各类劳动者创业创造有利条件。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劳动者就业成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分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经费保障,强化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参与,着力提高培训层次,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支持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二、任务目标

从2025年起到2027年底,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主要措施

(一)适应劳动者需要,摸清就业培训需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劳务品牌企业、基层就业服务站点等,通过发布信息征集、企业和劳动者自主申报等方式,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培训意愿,做好信息登记和梳理汇总。

(二)及时发布培训项目,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以人岗需求为基础,充分尊重和了解劳动者就业和培训意愿,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确定教学内容和课时,形成动态调整的培训项目,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向社会公布技能岗位用工数量、技能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方式等。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培训机构应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引导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训基地、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劳务品牌企业等开展培训。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培训项目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开班前,培训机构根据需求按规定提交教学计划、授课师资情况、教材教学资源清单、考核方案、学员名册等材料。培训过程中,围绕典型工作任务、岗位核心技能需要等实施理论和实操教学,将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内容融入其中。培训结束,及时组织结业考核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四)提供多样化服务,方便劳动者参加培训。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设置培训专栏,公开培训信息导航图,为劳动者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提供查询等便捷服务。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提供证书信息全国联网查验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及时推送就业信息,帮助参加培训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探索通过电子社保卡向劳动者定向发放职业培训券,提高培训精准性。

(五)引导企业强化培训,促进岗位技能提升。鼓励企业对技能岗位职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化培训。企业可结合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形式、时长、师资、考核评价方式等。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四、支持政策

(六)统筹用好各类培训资金,差异化给予培训补贴。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资源,支持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用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具备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付一点”培训费用分担模式。政府补贴可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技能等级、实训耗材成本、训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单据、家政服务协议等上下浮动,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对培训后一定时间内实现稳定就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给予倾斜支持。

(七)用好用足各类政策,提高培训综合效能。统筹与培训关联度高的扩岗就业、吸纳就业、劳务输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形成叠加合力。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条件且未领取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八)支持打造培训品牌,优化培训资源供给。培育打造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可以“地名(企业名)+职业(工种)名称+培训”等通俗易传播的方式命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适时按批次公布培训品牌,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建立师资库、教学资源库,定期开展教学能力研修,不断丰富教学资源,提高培训能力。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可作为优质技工院校遴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等重要考量因素。

五、保障措施

(九)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劳动者增加收入,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资金、人员保障,全力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构建人社统筹、部门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人力资源、农民工服务保障和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分工合作,牵头做好培训政策制定、推动实施、统计分析。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十一)强化培训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明确补贴资金使用职责和具体要求,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依托全国职业技能培训信息资源库,提供跨地区信息核验服务,加强信息比对。动态管理培训机构信息、组织实施情况、补贴申领情况等,实行补贴发放“凡补必进、不进不补”。指导培训机构对培训全过程及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履行,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转包转让培训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宣传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就业信息等,通过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总结推广一批示范带动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带动更多培训项目提升培训质效,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通知与本地现行有关政策的统筹衔接,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落细“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适时调度指导,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2025年3月7日





职教资讯

张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政策导向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其中多层次多样化宽口径的职业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明确要求“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进而确定“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并强调“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提出新的总体要求。

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战略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锚定2035年我国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的宏伟目标,将战略构想、施工蓝图、行动方案熔铸一炉,举旗定向,纲举目张,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行动指南。两份纲领性文件特别围绕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相继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

从“新三教统筹”到“新三融”,既有一如既往、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核心原则,也有根据新形势变化与时俱进开创新局的更高要求,还有对既定政策导向、实施方式、阶段重点、推进步骤的调整安排;不仅注重教育系统内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构优化,更重要的是促进教育系统同外部行业产业、科研力量的有机结合,已经成为教育、科技、人才强国建设一体统筹推进的重要步骤,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关键环节。

根据党和国家的总体战略要求,从现在起到2035年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政策导向,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考虑。

首先,完善教育系统内部职普融通的“政策组合拳”。健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普通本专科与职业本专科之间的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横向衔接的渠道,理顺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选拔培养的关系,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系统之间,探索关于学分互选、师资互聘、设施共用、学籍转换等体制机制创新,搭建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的“四梁八柱”。

其次,下好教育系统内外资源共享的“全国一盘棋”。构建以资历框架为基础、以学分银行为平台、以学习成果认证为重点的终身学习制度,推动个人学习账号、学分累计制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链接,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强化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继续教育服务功能,重视以教育数字化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做好准备。

最后,找准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最大公约数”。仅就职业教育系统而言,沿着深入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建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并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的思路,将地方政府统筹“新三融”的有关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汇聚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的合力,在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度融合乃至一体化领域精耕细作,形成多样化的模式模块模板。这不仅可以在培养造就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上取得单方不可能实现的效能,而且可以促进校企培养造就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的深度合作,还可以在研发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等方面发挥倍增效应,更好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加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教育部:职业本科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大趋势!


来源:职教价值网 2025年03月25日 12:35 新疆


扩大职业本科,中职生、中专生、技校生(三校生)升大学的路越来越宽广了!这是顺应世界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大趋势。

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现实意义、挑战与优化策略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的关键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满足国家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高质量就业的迫切需求。文章旨在阐明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意义,探讨了职业本科院校作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主体在人才培养定位、培养规模、质量保障体系以及社会认可度等方面面临的挑战。通过明确培养定位、深化校企合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和构建多元质量保障体系等相应的策略优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职业本科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进入工业4.0时代,各类高新技术行业亟需职业本科教育培养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满足产业新旧动能的转换。据教育部统计,2021年职业本科院校专业设置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人才实际需求,较原有试点专业调整幅度达260%;2022年我国32所职业本科院校招生人数为7.63万人,比上年增长84.39%。由此可见,职业本科教育近年来发展迅猛,对填补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缺口起着重要作用。

(一)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现实意义

职业本科教育所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集高水平技术技能与高层次专业理论知识于一身、能具体实现工作方案或完整完成一系列操作的高水准复合型人才。对于职业本科院校而言,需要根据明确的产业就业导向,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等途径,使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精益求精的工作习惯、大国工匠的精神品质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坚实支撑。职业本科通过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可以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改革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这对于实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顺应高新技术产业转型、促进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职业教育自身高质量发展

职业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把握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特点,根据当前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各种要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与有机衔接,优化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要积极贯彻落实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大职业教育观,在顺应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推动职业教育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要充分发挥高水平、复合型的教育特色,提高职业本科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其关键在于要明确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在定位上的区别。职业本科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是面向特定职业岗位的工程型人才,即在技术知识和实操技能等方面优于基础性技术技能人才,在高端型和复合型等方面区别于专门化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本科所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面向高端产业链的职业人才,完善了原本由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来培养技术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巩固了职业教育应有的类型地位,推动构建职业教育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对促进职业教育扎实迈向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 改革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适应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发展需求

职业本科作为培养面向高端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岗位需求的高等教育类型,相较于普通本科院校,能更加灵活地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的实际需求,以帮助学生在课程中获得能够满足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知识,从而增加他们在职场中发展的机会,提高自身竞争力。当前我国高端产业链发展迅速,众多产业在智能化、数字化背景下对劳动力市场中的人才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职业本科通过改革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可以较好地匹配新时代下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对于职业本科院校而言,开设与当地产业相关性较强的专业有利于深化产教融合进程。我国现有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省域产业特征,地市或县域产业发展存在集中、单一的特征,这意味着职业教育在区域层面上进行深度产教融合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对于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更要统筹利用高水平高层次的各类企业资源,建设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提高校企双方合作育人水平,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模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要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校企“双元”育人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当前我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类高新技术产业迅速转型,因而要考虑职业教育的改革先行于社会发展。加快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职业本科教育是大势所趋。

3. 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地位,促进实现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

职业本科通过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可以不断提高自身教育质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革新并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这对于改善社会大众“重普轻职”的传统观念、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有深刻意义。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难”与“技工荒”并存。近年来技工求人倍率稳定在1.5以上,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稳定在2以上。这反映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脱节现象。职业本科顺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可以通过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进而助力技能型社会的战略转型。

我国学历社会已初步形成规模,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教育体系的主导理念正逐步转向建设技能型社会。技能型社会是全面提升国家科技水平、经济发展、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2021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职业教育对于建设技能型社会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两种类型教育,这体现了国家从法律层面坚持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决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设立不仅能够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还能为实现技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数据显示,2022年度高职(专科)招生人数为 538.98万人,其中职业本科为7.63万人,仅占1.42%。《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这意味着到2025年职业本科招生比例至少要提高8.5个百分点,按现有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测算,至2025年职业本科招生规模要达到近54万人,是现有招生规模的7倍之多。

同时,新一轮的全球科技革命步伐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产业转型阶段,国际经济领域竞争激烈,导致国内对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职业本科肩负着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艰巨使命。

从现实角度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培养定位不够明确、人才培养规模与行业需求差距较大、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社会认可度不高等方面存在与新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 培养定位尚未明确

从职业院校内部来看,由于当前我国尚未明确规定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所以很多职业本科院校仍沿用原有办学模式,传统的办学底色难以完全褪去,人才培养定位尚处于摸索阶段。在我国现有的32所职业本科院校中,有22所是由高职院校直接升格而来的,9所是由高职院校和独立院校合并专设的,1所是由独立学院转设而来的。从2019年首批建设的职业本科院校诞生至今不到4年时间,职业本科教育尚处于试点阶段。多数职业本科院校受原有办学惯性影响较大,不能及时摆脱原有层次的人才培养定位。此外,职业本科与应用型本科在办学定位上均属于本科层次,二者存在一定相似性但又有区别。职业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定位上容易与普通本科和应用型本科混淆,在人才定位上难以体现职业本科特有的人才培养属性。

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职业本科人才培养定位缺乏顶层设计,尚未明确规定职业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同时,当前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还没有建立相应的、专业权威的监督保障体系来支持其发展。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与国家建设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职业本科院校需要突破传统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思维定势。

2. 培养规模与行业需求差距较大

从人才培养规模上看,至2021年我国技能型人才仅占全国9亿劳动者人数的26%,与发达国家40-50%的占比差距较大。其中,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数量近6000万人,占比仅为6%,远远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另外,根据《制造业人才发展规 划指南》中的统计,我国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2020年的人才缺口超过1900万人,到2025年这个数字将接近3000万人,缺口率高达48%,而这些人才缺口主要面向高端产业链,对岗位或岗位群的能力层次要求较高。尤其是近年来高端产业链发展迅速,众多产业在智能化、数字化背景下对劳动力市场中的人才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我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 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而当前我国职业本科2022年招生人数仅为7.63万人,作为起着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的本科层次职业院校,职业本科必须扩大招生规模,并根据行业需求壮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否则难以满足产业经济升级和国家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3. 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院校主要包括转型、升格和转设院校,然而这一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原因在于职业本科院校办学模式较为落后、办学基础较弱、办学主体单一、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等。

尽管我国拥有世界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但许多职业本科院校仍存在资源和条件匮乏的问题,大部分院校的硬件设施如校舍设施、实训基地、实验仪器等都存在投入不足的情况,这严重地制约了职业本科教育的稳步发展。另外,职业本科院校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也是一个亟待提升的软实力问题。职业本科教育一般要求专业教师不仅具备较强的基础理论教学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还必须聚焦于实际工作不断优化与革新专业技能,尤其对双师型教师要求较高。因此,必须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才能保证落实职业本科教育的提质增效。

最后,目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社会、企业、学校等多方对于职业本科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当前职业本科教育实际服务于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成果较少,其培养的人才尚未实现学习成果与企业利益、社会贡献三者的有机衔接和转换,导致政、社、企、校等多方未能共同搭建起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4. 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

根据2021年4月30日《光明日报》发表的《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社会认可度、人才培养质量和地方政府重视程度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三大困难,其中社会认可度排名第一。职业教育在大众的传统观念中是面向一般性就业为主的教育类型,而我国社会大众长期受“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影响,往往把职业教育看作是由于“成绩不佳”的被迫选择,“职业”二字使得职业本科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价值深受遮蔽,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降低了职业本科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大众对职业本科社会认可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是社会媒体宣传不够。《报告》显示,中职学生、高职学生和家长通过“社会媒体”途径了解职业院校的比例分别仅占20.52%、23.73%和11.93%,与“他人推荐”和“学校平台宣传”等途径相比占比最低。社会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缺乏深刻了解,尤其是对作为新兴事物诞生的职业本科感到陌生就更不足为奇了。据此,职业本科教育迫切需要通过各类社会媒体的大力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

职业本科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较低还直观反映在招生方面。有学者对2021年本科招生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21所民办职业本科院校中仅有6所一次性招满,占比不到30%。并且通过查阅各个职业本科院校官网的招生数据发现,其招生分数线普遍低于普通本科。这表明职业本科院校整体处于本科招生选择的末端,地位明显低于普通本科,特别是公办本科,因此职业本科的社会认可度亟待提高。在社会层面,受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及筛选假设理论的影响,职业本科教育难以破除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知识传授和知识接收为主的人才培养桎梏。在此背景下,导致大众对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普遍较低。

(三)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优化策略

职业本科作为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的重任。职业本科教育要紧密结合“三教”“三融”,打通职业本科人才的上升发展之路,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 明确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

明确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应当注意区分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

首先,在培养目标上,职业本科培养的是职业型技术技能人才。要注重促进个人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方向相结合,促进学生将职业理念与人生理想紧密结合;其次,在培养层次上,职业本科要对应高层次的产业需求来设置相应的专业标准,并且其培养方案要更加注重兼顾技术与技能,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再次,在培养方向上,随着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职业本科作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要途径,人才的培养要从传统学习方式向数字化学习方式转变,需要综合掌握具有科学性和专业性的技术技能知识。随着工业生产走向高技能阶段,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智力技能要求较高,综合素质能力中的操作技能占比下降,职业本科在人才培养中要注重将信息技术等科学理论知识灵活应用于实际生产制造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职业本科不是应用型本科的“翻版”,也不是高职专科的“加长版”,这意味着职业本科院校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转向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兼顾掌握专业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科学的技术技能理论。

此外,国家和相关教育部门需要出台相应政策,明确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定位。国家顶层设计作为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手段,可以有效确保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力资源的高质量稳定供给。应鼓励职业本科院校注重发掘学生潜能,鼓励其掌握多种知识与技能,以构建层次分明、衔接紧密的职业教育体系。

综上所述,职业本科院校需要充分发挥其职业性和高等性相统一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才能更好满足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巨大社会需求。

2. 深化职业本科院校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校企合作

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一方面可以依托行业企业的力量,壮大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高层次、高质量的人才需求,促进实现校企双方合作育人的互利共赢局面。首先,职业本科院校要与迫切需要实现产业升级的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尤其对于高技术含量的行业岗位以及适合长学制培养的先进制造业岗位进一步加强产学结合。要面向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落实教学范式实施成效,优化教育生态环境,扩大职业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规模。其次,要促进职业本科院校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满足行业实际需求,可以通过创办产业学院、校企双方投入等方式,搭建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的“双元”环境,以搭建平台化、提供项目化、促进生态化的方式加快产业技术开发、项目难题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着力提高校企合作双元育人的深度和效度。最后,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加强校企合作。东部优质职业本科院校可以与当地行业企业建立校企利益共同体,将企业需求纳入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实现教育与产业融合,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同时,促进企业在校企合作进程中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总之,职业本科院校需要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变革需求稳妥地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更好地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为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才能持续稳定地延续职业本科院校长期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3. 加快构建职业本科多元化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遵循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从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的角度出发,构建“政社企校”四位一体的多元质量保障体系,是促进职业本科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在政府政策方面,政府是职业本科院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投入者,财政的大力支持和相关教育部门的政策引导能为职业本科提供更优质的办学资源并促进其提质培优。在社会媒体方面,需要发挥正能量,呼吁大众摘掉对职业本科教育的“有色眼镜”,改善职业本科教育社会认可度较低、缺乏社会知名度等窘境,由此增强职业本科院校的办学信心,促进其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在企业方面,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紧紧围绕高端产业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高质量人才需求,保证该类人才的优质资源在行业企业中被充分利用。在职业本科院校方面,结合“三教”“三融”的要求,与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衔接,拓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上升发展空间。在组织层面要求职业本科院校加强产教融合,共同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以及教学评价方式的改革,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实现提质增效的根本目标。

通过政府、职业本科院校、社会媒体、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的通力合作、协同治理,构建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多元质量保障体系。这一体系既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又能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4. 逐步扩大职业本科的社会影响力

提高职业本科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必须加大职业本科尤其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影响力。在社会舆论层面和行业企业层面使广大人民群众 以及业内人士意识到职业本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是拥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可以胜任生产研发工作和统筹管理工作的优质稀缺人才。一方面,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的正面宣传,如学习强国、央视媒体、地方政府公众号、各地教育部门官网等渠道对职业本科教育加大宣传,拓宽社会大众对职业本科教育的了解渠道。加强社会大众对职业本科院校的优势特色、办学情况等的认知,逐步提高职业本科的社会声誉,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报考,改善生源质量,进而提升职业本科的社会认可度;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可以鼓励一些优质的公立高职(专科)院校升格(如2023年5月22日教育部公示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升格,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并吸引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办学,完善职业本科院校硬件设施建设,增强职业本科院校在招生方面的宣传优势;最后,利用政府政策引导,出台相关普惠政策,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和社会地位,例如,向高技能人才提供城市落户资格、帮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问题,通过改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福利待遇,吸引社会大众对职业本科的关注,进一步加强人们对职业本科教育的深刻了解。

通过逐步扩大职业本科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职业本科教育是面向大众的、开放式的职业生涯教育,是顺应世界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大趋势。






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与指标构建


来源:中国职业教育 2025年3月20日


【摘要】开展绩效评估是监测市域产教联合体运行成效的重要手段,具有平衡主体多元价值取向、协调内部资源跨界配置、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基于高质量、重产出、专业化的“三位一体”价值取向,借助平衡记分卡理论,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服务贡献、满意程度、运行管理、联合体成长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28个三级指标组成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从协同先行、整体推进、构建生态三方面提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实践策略。

【关键词】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

【引用格式】任雯君,倪朦.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与指标构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5(4):32-40.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国家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体两翼五重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创新性举措。2023年,教育部启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各地政府积极探索培育,呈现出较为丰富的实践样态。2024年10月21日,为进一步提高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质量,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在建设内容上提出“深化四个合作”和“推进五金建设”,并制定包含132个观测点的建设标准。国内学者聚焦市域产教联合体在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梳理了区域内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关键要素,从系统论、组织论、制度逻辑等视角明晰其功能定位,学者们普遍认为市域产教联合体具有发展理念一体化、建设主体多元化、发展特色市域化和运作方式实体化等特征,并从制度设计和建设实践的角度指出建设存在信息不通畅、职教资源整合度不高、利益联结关系松散、治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已有研究关注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价值指向、政策逻辑、实践困境和治理机制等,但系统探讨市域产教联合体评价体系的研究并不多。然而,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规范建设需要有效的运行监测和合理的绩效评估指引。因此,本研究以国家层面的建设标准为基本遵循,从建设实践的角度探讨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尝试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期持续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也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可鉴之策。

一、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现实意义

绩效评估本是经济学概念,为更有效地使用公共财政资源,实现“花费更少、做得更好”的目的,我国近年来学习发达国家经验,重视对公共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注重考察项目建设的效益、影响、效果等,强调政府公共绩效和结果问责。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经费保障来源涉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和学校等多元主体,为保障多元主体的投入与产出效益,需要对建设运行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基于此,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现实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平衡多元主体价值取向的现实需要

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园区五大主体在价值取向存在冲突,导致政行企校协同成效并不理想,融合松散、貌合神离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冲突主要源于各个主体的角色定位、职责和目标的不同。现实中由于政府“全局性”和企业“局部性”的差异、企业“逐利性”和学校“育人性”的趋向,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往往难以得到平衡。为平衡多元主体的价值诉求,从政策执行效果的角度出发,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开展绩效评估是破除主体价值冲突的有效路径。以绩效评估为牵引,重点在凝聚共同价值、塑造共同目标、构筑共同成果等方面发挥方向性牵引功能,切实诊断建设主体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等方面的成效,营造关注共同价值实现的良性发展文化,以此缓解教育逻辑和市场取向冲突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效的影响。

(二)协调内部资源跨界配置的战略选择

实现主体间人力、技术、场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实体化运行的基本保障,也是推动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市域产教联合体以园区为物理实体紧密聚集了多方资源,但区域内各要素禀赋的系统边界影响其流动效率,资源主体的复杂性也提高资源优化配置的难度。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能基于“资源投入—建设过程—成效产出”的基本建设路径,打破联合体内资源流动壁垒、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促进不同属性的资源要素顺畅流动。因而,以绩效评估为系统性牵引,发挥绩效评估的资源连接功能,围绕组织机构架设、决策运行程序、财务制度落实、合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成果产出等方面综合考量资源配置情况,能有效促进知识、人力等学校核心资源与技术、资金等企业资源跨界流动,推动专业、师资、课程、基地“五金”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办学、育人、就业、发展的产教互融。

(三)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开展绩效评估是监测其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建设质量监督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开展绩效评估是对建设目标达成度进行科学研判,旨在精准诊断建设中的问题进而调整策略,最终目标是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产教融合新形态、区域发展新机制”。因而,以绩效评估为牵引,围绕“权责清晰、组织结构完善”的实体化运行要求、“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服务发展”的发展任务、“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的发展目标等核心建设要求,监测联合体发展势态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

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构建和运行兼具政府逻辑、市场逻辑、教育逻辑、社会逻辑和园区逻辑,带来价值取向异化、角色定位模糊、政策执行偏差、校企合作黏性弱等冲突。在复杂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实践情境下,回答好“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是厘清绩效评估价值取向的关键,也是科学开展绩效评估的前提。

(一)评估目的: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建设目标的指向性

绩效评估目的是实践的基本导向,其关系发展的方向性问题。从实践角度看,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源于其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国家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进行绩效评估的逻辑起点。因此,对市域产教联合建设开展绩效评估必须紧密围绕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和产业经济发展,以此实现评估目标与建设目标相统一。质量本体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发挥三大功能的基石,因此,绩效评估要始终坚持将高质量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全流程和产业发展全周期。具体而言,要注重评估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的增值变化,注重考察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运行实效、共建共享资源平台的功能发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效益输出,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引领和激励功能,形成质量为先的良性发展势态。

(二)评估内容:坚持产出导向,强化利益诉求可实现性

绩效评估内容是实践的载体,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增值的具体体现。科学合理的评估内容是分析其建设水平、发展特色、运行障碍,合理诊断成因,促进联合体自我完善、合理调整、整改提高的基础。从联合体的主体利益诉求角度看,省(市)级政府强调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即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业园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集聚多种资源带动园区内关联产业的发展;企业遵循市场逻辑,主要目标是通过技术升级、产品研发等带来利润最大化;学校的价值追求是专业建设质量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各主体利益诉求不同,但均指向各自立场下的产出,即社会发展产出、人才培养产出和经济产出。因此,要将产出导向作为评估内容的核心,结合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重点围绕内部治理水平、成长发展能力、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贡献、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等产出因素的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客观描述、智能分析,辅助评估主体进行价值判断,进而依据建设目标进行预警、修正,确保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目标的有效达成。

(三)评估模式:坚持专业引领,强化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要实现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的改进、激励功能,必须以“专业”引领评估全过程。“专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坚持评估方法的专业性,将实时监测与周期评估相结合,运用信息技术采集联合体建设的过程性数据,体现纵向增值评价,把专家评价和数据评估进行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实现从终结性结论到多元主体根据需求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的替代性变革;二是坚持评估主体的专业性,评估主体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受到“大政府、小社会”传统行政理念的影响,行业企业常态化参与评估的意识不强,尚未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要基于联合体的组织特点组建由行业企业、评估专业人员、职业教育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的评估队伍,实现评估主体从政府到第三方的实质性转变;三是坚持评估过程的专业性,要注重评估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信息采集处理、数据价值判断的精准度,提高绩效评估的信度和效度。

三、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必须坚持高质量、重产出、专业化的“三位一体”价值取向。绩效评估作用的实现有赖于绩效评估指标的设计和实施。绩效评估最关键的是选择什么样的指标或标准。要通过绩效评价促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深度融合,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兼顾经济属性和教育属性,引导联合体实现共生互融。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

1.指标选取的原则

一是系统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市域产教联合体具有发展理念一体化、建设主体多元化、发展特色市域化和运作方式实体化等特征。以“市”为基本单元的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紧密融合发展必然呈现多种实践样态,具体的建设要素涵盖联合体内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资源共建、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因此,在构建指标体系时要系统设计,自上而下、层层递进,保证指标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同时,要处理好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要体现不同产业类型、不同规模结构、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区域特色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特点,不同维度指标设计要有针对性,体现评估客体的特殊属性,避免过于笼统宽泛。

二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既要关注市域产教联合体所体现出的教育的公益属性,同时也要关注其经济效益。在构建指标体系时要综合考量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和建设要素的幅度,构建兼顾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综合性评估标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例如,联合体内联合培养以学生数作为基本观测点之一,需要用可量化的指标辅以定性指标,从而使指标体系保持客观性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弹性。

三是客观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绩效评估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客观性是保证绩效评估科学性的基础,要求评估活动在标准建立、组织实施、结果呈现等环节遵循事实、合乎逻辑,能给予评估对象全面准确画像。基于平衡记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BSC)的指标设计基本流程,评估指标的选取遵循自上而下、从整体到部分的思路,在客观界定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层层分解细化发展目标到组织内部的各个单元,通过分类整合、规范化处理,形成符合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实际、可量化、易解释的指标。同时,也要综合考虑指标的可观测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保证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能支撑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决策变更。

2.一级指标的建立

平衡记分卡是由卡普兰和诺顿提出的一种综合性的绩效评估和战略管理工具。它将组织的战略任务逐层分解为具体的运行目标和绩效指标,主要包含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成长四个维度。基于其因果性和平衡性的特征,运用平衡记分卡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既能体现联合体运作呈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特征,也能在指标体系中综合呈现联合体建设的关键要素。根据平衡记分卡的理论框架,对其四个维度进行转化。首先,BSC理论中财务维度主要关注公司的盈利价值,对市域产教联合体而言,其价值产出主要体现在公共价值实现和经济效益的产出,关注联合体对区域产业与教育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将“财务”维度转化为“服务贡献”;其次,“客户”维度关注“能赢得客户的价值定位”,可将联合体的紧密型利益相关者视作“客户”,关注联合体内组织单元和外部的满意程度,因此,将“客户”转化为“满意程度”;再次,“内部流程”维度是公司对关键领域流程的改革以促进战略目标实现,市域产教联合体战略任务实现的基础是实体化运作,因此,将其转化为“运行管理”,关注组织实体化运作的组织架构、权责分配等;最后,“学习成长”是公司鼓励员工创新发展的战略,对市域产教联合体评价中将其引申为“联合体成长”,关注联合体建设水平的提升和组织内人员自我提升等。基于此,本文将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的一级指标(准则层)分解为“服务贡献”“满意程度”“联合体成长”“运行管理”四个维度。

3.二、三级指标的建立

确定一级指标之后,根据市域产教联合体运行现状,结合建设监测指标和建设任务中的要素,参考建设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指标进行优化筛选,提炼出二、三级指标。

在服务贡献维度设置人才培养效益、科技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3个二级指标。人才培养效益考察联合体内学生技术技能培养成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体现为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育、创新创业能力等;科技经济效益主要考察技术升级和研发、产业价值升级,通过服务中小微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技术升级、降低研发成本等带来的产业价值提升等;社会发展效益主要考察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和区域发展的能力,通过服务制造强国、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带一路”倡议等体现,通过区域急需紧缺技术人才培训、区域高技能人才输送、服务区域就业等要素考察。

在满意程度维度设置联合体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2个二级指标。通过量化指标考察联合体内部组织成员对自身发展状况的满意度,社会影响力主要考察联合体吸引新成员的能力和权威媒体的正面报道情况。

运行管理维度设置发展规划、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3个二级指标。发展规划主要考察发展目标定位与环境的适配性、资源配置与发展环境的适配性;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决策机构设置健全性、协调机构设置健全性、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和规划决策的执行度;财务管理主要考察联合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各类资金投入执行率。

联合体成长维度设置专业与产业联动水平、教学与岗位联动水平、科研与生产联动水平3个二级指标,综合设置质性指标和量化指标考察联合体推动教育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专业与产业联动水平主要考察专业布局与产业结构匹配度、联合体实训基地共建水平、产业学院建设水平、课程标准制定水平和课程资源开发水平;教学与岗位联动水平主要考察联合体内实践教学水平、教师企业实践人次和企业职工培训人次;科研与生产联动主要考察技术平台数、专利及知识产权数、技术咨询服务量。

4.指标要素的筛选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德尔菲法对初步构建的指标进行修正。遴选25名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含园区负责人、学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职业教育研究领域专家、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科研及评估机构专家进行打分。第一轮评议表采用李克特(Likert)五点量表收集专家组对指标重要性程度的评分,并请专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线上方式发放专家评议表25份,回收25份,评议表有效率100%。第一轮评议表回收后,根据专家评分和意见对指标进行修正,经综合研判后,剔除3个4分以下的三级指标,增加1个二级指标和2个三级指标,对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名称进行微调。在第一轮评议修正的基础上,设计并发放第二轮评议表确定专家对第一轮修改意见认同度,专家意见集中且协调。根据两轮专家评议,得到较为一致的结果,形成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表1)。


(二)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权重分配

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将研究对象的属性和特征进行结构化标识的过程,对指标体系中的构成元素赋予相应权重是其核心所在。市域产教联合体组织内利益诉求存在一定差异,是具有多重属性的跨系统组织,单纯运用定量方法对其进行纯理性的描述,或者仅用质性研究进行思辨分析作出评估决策都难以体现客观性。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多准则决策方法,在确定指标体系的前提下比传统的定性方法更精确,比定量分析操作更为简易。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明确各层次间的相互关联和隶属关系,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层次结构模型,再结合问卷计算三级指标权重,最后得出各级指标权重。

1.构造判断矩阵

对于指标中同时涉及教育质量和经济价值产生的复杂元素,需运用两两比较多次确定,以判断其重要性,指标的重要性由专家评分呈现。本研究先设计专家评分表,邀请专家对每一层次的因素互相比较并打分,运用1~9比例标度对两两比较的因素打分,将相互比较的因素设为i和j(表2)。


其次,合并专家矩阵,使用几何平均法得到判断集成矩阵。

2.计算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计算是层次分析法的核心环节,通过回收整理得到每位专家对指标的两两重要性判断矩阵,然后分别对三级指标进行权重计算。对每层指标元素进行矩阵集结,检验每个矩阵,通过一致性要求后,对判断矩阵取几何平均值进行合并,得到集成矩阵,计算出特征向量,对特征向量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出指标相对应的权重数值。

3.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在此,已经得出了各指标所对应的权重值,需要对矩阵的一致性进行检验,用以检查和保持决策者判断思维过程的一致性。一致性指标CI计算公式为:[CI=λmax-n(n-1)] ,当判断矩阵阶数大于2时,需计算一致性指标CI和随机一致性比例CR。若CR小于0.1,则认为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以一级指标为例,CR=CI/RI=0.0028<0.1,对二、三级指标进行一致性检验,其CR值均小于0.1,表明判断矩阵一致性较好,指标体系具有应用性和可操作性。从表1中可见,“运行管理”权重值为0.2994,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运行中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其次是“服务贡献”和“联合体成长”,说明在评估市域产教联合体发展势态时,要兼顾目标与过程,不仅要关注联合体发展目标的达成,也要关注教育链与产业链在互动过程中的双向成长。三级指标中,权重排前七的分别是服务区域发展规划、技术技能培养成果、产业价值提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资源配置与发展规划适配性、吸纳新成员能力、资金投入执行率。它们对市域产教联合体运行效益的影响比较大。

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绩效评估的实践策略

实施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本质上是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价,既是提高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的手段,也是产教融合监测管理机制创新的途径。本研究构建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为监测管理提供了行动参考,可从如下几个重要方面来推进。

(一)协同先行:坚持系统设计与特色发展相结合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同频共振、协同发力,实现联合体内不同主体之间从点到线的跨越、从线到面的跃升,最终“形成命运共同体”。协同是建设的核心,也是实施评估的关键词,面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多样化诉求,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既得利益和潜在利益、个体利益和组织利益之间的关系。从纵向看,要协调各层级主体的关系,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联合体分级协同的绩效评估运行体系。中央政府要在规范绩效评估总体规则的同时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要合理调动联合体和社会组织的评估参与意愿。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基于本地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发展定位、产业面向、组织规划、建设周期提出适用的绩效评估方案。绩效评估方案要综合考虑联合体起步期、增长期、成熟期和调整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确定评估重点。如,起步期需重点考察组织实体化运行和资金投入情况,增长期和成熟期要重点考察专业与产业融合发展、教学与岗位衔接、阶段性服务贡献成果等。联合体应深度参与绩效评估制度、计划、规范的制定,避免自上而下评估带来的“一刀切”现象,以此形成“上下互通、平等合作”的绩效评估运行机制。从横向看,要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形成政府、园区、学校、企业、行业、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分层协同的绩效评估运行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估提升联合体治理效能的作用。评估决策应该由评估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定,而不应成为某类人群或者某个组织的特权。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联合体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学生、员工、企业、园区、学校、地方政府等,要在纵向分级协同的基础上,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决策的机制并激励其参与评估工作。这样才能改变传统职业教育绩效评估工作中政府主导、行业企业附属的模式,使绩效评估成为真正意义上有效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现代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工具。

(二)整体推进:坚持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

高质量评估一定是超越被动式、不平等、规范性的评估,是基于自建构、发展性生态的评估。因此,要内外结合整体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绩效评估。自我评估并非传统绩效评估工作中的自评环节,而是根据自身建设目标进行的内部质量评估。自我评估是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评估,市域产教联合体既是评估主体,也是评估对象。自我评估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其必须在自发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内部审视,有效实现自我监督并改进。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自我评估是绩效评估的有机组成部分,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之间应是在评估标准和结果相互参照、评估目的和功能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通过各自的评估维度,遵循相同的评估价值取向和不同的评估机制对联合体建设质量进行判断。在实践层面,自我评估要坚持系统思维,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评估包括联合体内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单位评价等;服务创新创业评估包括科研评价、社会服务评价、技术创新评价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评估具体从经济发展贡献度、科技创新贡献度、技术升级贡献度等出发,将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自我评估体系中,在智慧校园、智慧园区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以提高自我评估效能。

(三)构建生态:坚持结果运用与功能发挥相结合

绩效评估不仅评估的过程要高度专业和透明,评估结果也要积极对外公开,并通过后续的评估结果反馈、评估结果应用和绩效改进行动,确保评估的结果能产生影响、评估的建议能得到贯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面和是否有利益相关决定着绩效评估作用的大小。绩效评估所具有的激励、诊断、改进和服务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提高绩效评价结果使用的范围和利益相关性实现。首先,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单位要依据绩效评估呈现的问题进行内检,积极落实评估意见,加强联合体内部资源配置,优化激励措施和奖补政策,完善内部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其次,政府职能部门运用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规范管理,央地两级政府可以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判断其建设成效,并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政策供给和调整的重要参考条件,也可以将其作为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项目、资金分配等的依据,当然还要防止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财政拨款简单直接关联带来的负面影响,只能将其作为参考因素,避免评估主体为追求效益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最后,要通过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将评估工作计划、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及结果运用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提高公众对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认知,在社会意识层面培育公众正确的产教融合观念,形成市域产教联合体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生态。




“五金”打造之“金课”:产教融合视域下职业教育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研究


来源:高职观察


一、职业教育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设计思路

(一)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的教育理论依据

职业教育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结合了认知学习、有意义学习、建构主义、情境学习和“做中学”等多种教育理论,遵循学生职业成长和认知规律,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强调真实的工作任务,强调以项目为教学单位。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的认知学习理论主要涉及“认知结构”“学科基本结构”和“发现学习”三个基本概念。布鲁纳认为,认知结构是指头脑中的知识经验系统,学习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与反应的联结,而是按一定阶段的顺序形成和发展心理结构来形成认知结构,学习应该是主动地发现而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是学习者个体能动地、有内驱力(动机)地、有兴趣地建构知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在认知学习理论指导下,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强调学生通过参与认知过程来感知学习,通过真实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美国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提出以言语符号为媒介的有意义言语学习论。他认为同化是意义学习的心理机制,学生主体积极主动将新旧知识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动态过程就是认知结构中新旧知识的“同化”过程。为了更好地促进新旧知识的意义的同化,奥苏伯尔提出先行组织者策略。该理论认为如果学生所学内容具有意义和相关性,学习效果会更好。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际项目,使学习内容与现实应用相关联,提高学习的参与度和深度。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被视为“教育界的一场革命”,创始人是皮亚杰,后来在维果斯基的推动下得到完善。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者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加工和处理。教师应该把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学习者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主动建构新的知识经验。在该理论指导下,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强调突出学生中心,提倡学生通过实际项目的探索和实践建构知识,培养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莱夫等人提出的情境学习理论包含实践共同体、合法的边缘参与、学徒制三个核心概念,强调在知识实际应用的真实情境中呈现知识,把学与用结合起来,并通过社会性互动和协作来进行学习。情境学习理论与职业教育强调工学结合、学用一致相耦合。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为学生提供从新手向熟手发展的内容与条件和情境学习的机会,达到学用相长、知行合一。

美国教育家杜威以“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的改造”为逻辑起点,对知与行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提出“做中学”教育理论。该理论认为学习者通过实践活动中的经验获得知识,通过实际操作来理解和掌握知识。在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中,以工作过程为导向赋能学生岗位能力,学生通过实际项目“做中学”,强化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

(二)全学程项目化课程的开发设计原则

一是遵循产业性原则。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贴近产业需求,以产业为背景,将实际的工作项目纳入课程设计中,使学生能够在项目中学习并应用与产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学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确保教师具备最新的产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将课程内容与生产过程对接,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掌握产业技术和实践能力,促成产业所需与学生所学“同频共振”,实现产教融合的良性互动和共赢发展。

二是遵循思想性原则。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将立德树人融入并贯穿项目教学全过程,使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深入挖掘各项目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巧妙设计思政融入点,将家国情怀、专业担当和工匠精神等思政元素渗透到项目任务工作过程中。

三是遵循系统性原则。全学程项目化课程需要校企深度合作重构项目课程体系,以学生的认知发展为基础,根据岗位能力需求,设计由简到难、螺旋递进的关联式项目,按真实工作过程并契合教学组织逻辑对项目进行序化,构成全学程递进式项目链,形成互为支撑的项目链课程。

四是遵循实践性原则。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强调以能力为本位,将实际的工作项目纳入课程设计中,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场景中学习和实践。学生需要在项目中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通过“做中学”加强对知识的理解与记忆,通过实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是遵循职业性原则。全学程项目化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学生在典型项目案例实施过程中达成独立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能力、理解相关理论知识以及发展职业能力的目标。通过实际项目的参与,学生能更好地了解职业发展方向,提前适应职业发展需求,增强职业适应性,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六是遵循参与性原则。全学程项目化课程通过选取典型产品/服务组织教学活动,通过项目“成果”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强调学生的需要、兴趣、情感与价值,并发展学生的潜能。课程实施需要学生主动在项目中参与实践、决策、反馈和评价,培养创新创业能力、自主思考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提高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二、职业教育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开发技术模型

研究团队以徐国庆“三层四环”标准化课程开发技术为基础,致力于破解课程设置与实际产业需求不匹配、课程内容与实际岗位要求脱节等难题,构建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四转向四环节四同步”开发技术模型。

图1 全学程项目化课程“四转向四环节四同步”开发

技术模型

(一)“四转向”开发理念

一是由“学科”转向“职业”,深化产教融合。打破传统专业课程分门分科教学方式,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以岗位实践能力提升为导向,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真正“引产入教”,使学生获得“真刀真枪”的岗位成就,促成职业能力进阶,提升教育链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

二是由“谋业”转向“人本”,强化思政引领。强调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项目课程开发中有效融合课程思政,挖掘项目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课堂教学、技能培养、实习实训等各环节落实育人责任,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精进技艺、全面发展,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

三是由“知识”转向“能力”,突出实践优势。项目设计对接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行业标准、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纳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引入企业生产的典型案例,融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注重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项目实施通过构建“岗课赛证”育人机制,建立学校、企业员工“流动工作站”,实现教师团队与行业企业能工巧匠、专家能手对接,全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四是由“单一”转向“多元”,重塑评价范式。注重“教—学—评”一致性的实现,由学生(学员)、教师、企业师傅等协同,建立健全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四维一体”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精准分析,多维度、全方位地掌握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二)“四环节”开发流程

环节一: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包括“人才需求调研→职业岗位群分析→典型职业活动和工作任务→职业能力”等流程。采取政策研究、调查问卷、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专业调研,通过与用人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接,分析行业与专业发展趋势、职业岗位需求、工作职责和人才需求缺口,明确职业面向,解析出典型工作任务和能力要求。

环节二:课程设置与内容开发。这一环节需要将职业领域转换为课程领域,即“职业岗位面向”对应“培养目标”,“典型项目/工作任务”对应“课程体系”,“职业能力/典型产品”对应“课程内容”。首先,对接职业岗位需求和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等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解构与重构。其次,以项目为具体单位确定课程边界,以工作过程为依据确定课程顺序。最后,对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进行分析,引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和情境设计,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职业岗位关键能力的要求,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管理方式、新服务方式等纳入课程内容。

环节三:教学组织设计。构建以岗位师带徒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化教学组织。依托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开展实践性教学,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建构知识体系、形成多维能力。通过“思政引领→项目递进→产学同步→标准对接→仿真体验→积分评价”推进项目教学改革,实现匠心驱动专业担当、任务驱动能力进阶、生产驱动岗位成就、赛证驱动职业信心、平台驱动泛在学习、积分驱动增值成长的“六驱联动”效应。

环节四:教学实施支撑。包括专兼职教师队伍配备、校内外实训基地环境和条件、项目教学同步教材的选择与编写、仿真软件和信息化教学资源等课程实施必备的条件支撑。通过“学校”和“企业”、“校内专任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向流通,“轮课”“轮岗”“轮训”“轮赛”四轮提升,保障项目教学实施。

(三)“四同步”开发模式

实现“做(项目递进)”“学(工作过程)”“教(协同共育)”“评(多元平台)”同步实施,赋能学生岗位能力,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对学生,能够实现“做中学”,提升学习自信心和获得感,毕业后就能上岗生产;对教师,能够锻炼“双师”队伍,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全面提升项目教学能力;对学校,能够将专业教学和岗位工作结合,实现专业教育和企业生产实践的统一;对企业,能够培养直接上岗的员工,节省大量的培训时间和成本。